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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徐州、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4〕997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