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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地税发[2004]474号 颁布日期:2004-05-2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分局(不发涉外检查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