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业务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4〕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