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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分局(不发涉外检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