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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国税函[2004]178号 颁布日期:2004-03-1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文化教育 所属地区:重庆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