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管理分局、征收分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函[2003]4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