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252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