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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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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文件

京财经一〔2011460  

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工信部办公厅

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

转化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工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财政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130号),现转发你们,请各区县财政局会同工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联合向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推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项目材料请于415日前送达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130号)

        
二 ○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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