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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辽国税函[2003]571号 颁布日期:2003-11-12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辽宁 时效性: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及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095号)转发给你们,供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