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各分局、各稽查局、各县(区)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2002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函[2003]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