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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投资总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业务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各分局、稽查局,各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投资总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业务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发[2002]21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