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企业所得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华通讯社所属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新国税函[2002]623号 颁布日期:2002-12-2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新疆 时效性:有效
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华通讯社所属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85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