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省局《关于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1998)621号]精神,现将中设江苏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2001年度工资总额计提分配情况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核实。凡各企业工资总额的计提数大于工资实发数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并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件:中设江苏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2000年度工资总额扣除标准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