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略)
注:1、本表7-9项由税务机关填写。
2、本表填列一式两份,返回企业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
3、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本表填列一式四份:成员企业留存一份,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成员企业报汇总(合并)纳税总机构(或母公司)二份,其中送总机构(或母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附件四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