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税函[2001]7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区信用社如需要照此办理,对税前利润或减亏额按规定比例提取专项奖金的,须报当地市县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