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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呼伦贝尔盟、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1]7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