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石市、襄樊市、荆州市、宜昌市、十堰市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夏证券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4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华夏证券武汉分公司所属在鄂各证券营业部均按其应纳所得税额的15%,就地预缴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