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菲律宾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议定书生效的通知
发文文号:桂地税发[2001]85号 颁布日期:2001-05-29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广西 时效性:有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菲律宾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议定书生效的通知 国税发[20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