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有关县国家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2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