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1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国税发〔2000〕185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O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