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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