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所得税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〇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