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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征税问题
发文文号:新地税二字[2000]34号 颁布日期:2000-05-1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新疆 时效性:有效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