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所得税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1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