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企业所得税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收入确认时间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国税函[1999]161号 颁布日期:1999-07-0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收入确认时间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29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