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2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