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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国税发[1999]25号 颁布日期:1999-02-2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8]19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