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所得税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四佳半导体材料公司1998年度向企业收取管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高新分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四佳半导体材料公司1998年度向企业收取管理费标准的通知》(陕国税函[1999]3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