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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陕地税发[1998]192号 颁布日期:1998-12-0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陕西 时效性:有效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批复》(国税函[1998]676号)抄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