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已经进入汇总上报阶段,现仍有个别事务所因各种原因未报送材料。请未报送材料和需要报送补充材料的事务所,在8月14日(此日期为事务所提交材料的最后日期)之前交齐上报材料。对在信息采集期间未上报材料的事务所,我们将在财政局和注协网站予以公告,并列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监管对象。丢失系统信息将会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股东变更、注师的审批和转所等业务的开展。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事务所自负。
一、以下事务所应在收到此通知后在最后日期前报送事务所基础信息采集材料
兴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三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逸兴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中润诚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中成鼎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华澳诚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二、以下各所报送的信息采集材料尚不合格,需在最后日期前重新补报。
北京信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鑫中远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