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所得税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税发[1998]8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自九八年度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