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二分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西北电力集团公司等三户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复函》(陕国税函[1998]210号)转发给你局,请你局尽快落实对陕西省秦申烟草公司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