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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重型汽车集团陕西汽车制造总厂等四家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莲湖分局、未央分局、灞桥分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重型汽车集团陕西汽车制造总厂等四家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陕国税函[1998]225号)转发给你们,清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