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税发[1998]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雇员的境外保险费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雇员的境外保险费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