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101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雇员的境外保险费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