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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万州、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6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