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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对副食品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恢复征收所得税问题
发文文号:新地税二字[1998]41号 颁布日期:1998-04-0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所属地区:新疆 时效性:有效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专门生产酱油、醋等产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