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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军区后勤部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加强军队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各军分区后勤部、直属团以上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加强军队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