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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5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研究解决。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