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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多种经营国有企业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多种经营国有企业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