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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若干填列口径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35号“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若干填列口径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若干填列口径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