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2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下发的《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1995]133号)一并贯彻执行。
外出经营证由自治区地税局确定格式并印发各地使用。在自治区地税局下发统一格式前,各地暂用原外出经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