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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物资储备避系统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内税财字[1994]914号 颁布日期:1994-11-1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内蒙古 时效性: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财政处(局):
现将财政部、国税务总局[1994]财税字063号《关于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