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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陕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陕税发[1994]181号 颁布日期:1994-06-29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陕西 时效性: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32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对新恢复的传统名特食品企业按规定需要减半征税的,应报经省税务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