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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投资在省外的企业所得税归属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现将财政部《关于投资在省外的企业所得税归属问题的批复》([94]财税政字第017号)转发给你们,凡有投资在省外的企业,其所得税缴纳均应按此批复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