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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际[2009]44号 颁布日期:2009-06-0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外贸企业 所属地区:上海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9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