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卡塔尔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06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