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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1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