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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取得收入计征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税函发[1995]49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取得收入计征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