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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9]313号

  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